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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婚姻家事律师刘兵:赡养纠纷处理原则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10-23  浏览次数:16
 凡事纠纷都有处理的方式,尤其是涉及到法律相关的纠纷,在处理时当参考相关法律依据。那么在子女赡养老人发生纠纷时处理依据原则又是什么?鼎律网小编就赡养纠纷的处理原则为您做出如下内容介绍解答。

赡养纠纷处理原则

1、法定义务原则。

《宪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“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”

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十一条规定“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”

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“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,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”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“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重伤,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“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

2、权利、义务相一致原则。

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基础上的,二者之间是相互对应,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。

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在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规定的同时,亦规定了“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”,如果父母从小就将子女遗弃,那么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没有赡养的义务。另外,如果父母对子女其他犯罪行为,成年子女对父母亦失去赡养的义务,这体现了权利、义务相一致的原则。

3、调解原则。

赡养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矛盾,原、被告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身份、血缘等关系,争议的内容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,而且涉及更深层的情感、心理等复杂因素。当事人内心更多的是希望既能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,又不伤和气,不撕破脸面,调解成功后社会效果往往比较好。

如果发生赡养纠纷如何是好?赡养费用如何计算?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,可咨询鼎律网在线律师,众多资深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。

鼎律网沈阳婚姻家事律师推荐

刘兵高级合伙人

  律师

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、公司合规与治理、财富规划与传承,知名法律顾问、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、辽宁大学客座教授、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、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。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、沈阳市优秀民革党员、辽宁大学优秀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。

,知名法律顾问、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、辽宁大学客座教授、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、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。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、沈阳市优秀民革党员、辽宁大学优秀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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