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信息化建设
电子商务服务平台
 

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做互联网借贷
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品牌: 融资担保公司转让
产品优势: 卖家直接面谈
联系人: 李斯
联系电话: 15201576773
单价: 5.00元/件
起订: 1 件
供货总量: 55 件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所在地: 北京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18-04-11 15:39
询价
公司基本资料信息
 
 
产品详细说明

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做互联网借贷

 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做互联网借贷 李斯:I52-OI57-6773 融资担保新规出台

 

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做互联网借贷 李斯:I52-OI57-6773 融资担保新规出台

 

我有2家融资担保公司,2户公司价格相差100万左右,本身区别不大,只是一家公司的上家客户直接报的价格高一些,感兴趣的话可以来我们公司聊聊,即使您不买也没关系,我们会站在一个中间方的角度给您提些意见。

 

参考公司信息:

 

一、北京**融资担保有限公司

区域:西城

资金:十亿

 

二、北京**融资担保有限公司

区域:南方

资金:三亿

 

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做互联网借贷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==联系人:李先生(业务经理)==

==电话:I52-OI57-6773

==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3号楼603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融资担保新规出台,互金新玩法来了!

 

2018 年 4 月 2 日发布的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》四项配套制度(简称 “ 四套制度 ” )值得重视。本篇不是解读,我们只是对市场的趋势做一个简要的研判。

 

1厉害了,我的融资担保公司!

 

四套制度里《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》(简称 “ 《计量办法》 ” )第二条第 2 款规定: “ 借款类担保,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贷款、互联网借贷、融资租赁、商业保理、票据承兑、信用证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 ” 。

 

有五个字非常亮眼, “ 互联网借贷 ” 。这也征求意见稿里我们最希望能够保留下来的五个字。

 

这意味着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,有机会脱离异地经营的限制 :即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》第 10 条规定的 10 亿元注册资本、并须获得额外批准异地设立分支机构。

 

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做互联网借贷 李斯:I52-OI57-6773 融资担保新规出台

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可做互联网借贷 李斯:I52-OI57-6773 融资担保新规出台

 

 
更多信息
 
行业分类

[ 供应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